【本期精选】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梦想,高昂的房价让人望而却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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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0-07-22 02:53:00

来源: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


如今,楼价居高不下,在广州地标性区域“珠江新城”一带的住宅售价早已超过来十万元每平方米。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想必是许多人的梦想,但是高昂的价格又让许多人望而却步。于是乎,很多人就把目光投向了“法拍房”。



“法拍房”,顾名思义,即司法拍卖的房产,其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拍卖。例如:当房产的所有权人无力偿还其自身债务时,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,法院将该房产进行拍卖,以其所得价款偿还房产的所有权人的债务。

“法拍房”吸引人的地方,是对于消费者而言最简单粗暴的直观体验:价格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第八条与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“法拍房”的保留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80%,且流拍后可再次降低不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%进行第二次拍卖,最多进行三次拍卖,即保留价在第三次拍卖时最低可降至评估价或市价的51.2%。最高可达48.8%的价格降幅就是“法拍房”市场日益火爆的原因。

但是,在此需要注意,如果法院采取的是网络拍卖的方式,拍卖次数为两次,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为不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70%,流拍后可再次降低不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%进行第二次拍卖,与普通的拍卖是有区别的。

那么在购买“法拍房”的过程中,又有什么法律风险需要注意呢?

 


第一,税费问题。“法拍房”与普通的房屋过户在税费缴纳上是相一致的,买受人需要交纳契税、印花税、交易费等相关税费。房屋用途、交易双方的主体身份、当地交易政策等都是对税费有着巨大影响的内容。买受人需要在拍卖公告、竞拍须知等相关信息中密切留意税费负担情况,部分“法拍房”会明确要求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税费,即出让人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、印花税、增值税等也将由买受人承担。甚至会出现“二次过户”的情况,买受人需要额外负担房屋第一次交易时所需办的过户手续等税费。这些税费问题需要买受人在竞拍前进行充分的了解,如买受人对于相关问题不熟悉,缺乏经验,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降低承担大额税费的风险。


第二,买卖不破租赁问题。《合同法》的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了著名的“买卖不破租赁”原则。如被拍卖房产上存在一个成立在先的租赁合同,承租人是有权继续享受其占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的,这个时候,即使在拍卖后,买受人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也无法立刻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。当然,部分法院会负责房屋的腾退,但这毕竟是少数。因此,在拍卖房产时要注意房产上是否有着承租人,若有承租人,则需要注意是否属于恶意租赁,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等影响买受人直接使用房产等事由。


第三,限购政策问题。为了加强住房保障,各地政府基本都有着不同程度上的“限购令”,“限购令”的影响对普通房产市场交易情况影响巨大,但“法拍房”则可能不受限购政策调整。在进行竞拍前,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当地政策对购买“法拍房”有充分的准备,防止出现房子拍到了,自己却无法得到的悲惨经历。


第四,隐性问题。“法拍房”一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隐性问题。由于房产可能因资不抵债等原因进行司法执行程序,出让人可能以房产进行过借贷,合法有效的抵押可以在房产局进行查询,但若出让人使用该房产进行了“民间抵押”,买受人以及法院是无法通过公示公信的方式厘清这些纠纷的,虽然买受人取得房产后,并不会与“民间抵押”的权利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,其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向房产主张权利,但其可能会通过骚扰手段对买受人造成困扰。此外,房产上所拖欠的物业费、水电费等费用一般均需要买受人自行进行处理。


综上所述,“法拍房”有利有弊,其实惠的价格背后可能有着复杂的纠纷,本文目的也并非鼓励读者非理性地购买“法拍房”。“法拍房”作为司法实践的产物,其存在对民事纠纷的解决,债务清偿等执行难题有着明显积极的作用,买受人也能实现自己的购房目的。但鉴于其房产属性的复杂性,仍是建议有兴趣的人对相关制度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解,亦可委托律师等掌握专业技术的人员在竞拍前进行尽职调查,在竞拍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,以降低自身的风险。


北京市奕明(广州)律师事务所 陈嘉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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